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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有機會再A國家的錢

高院判決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無罪,預料中的門面話「感謝司法還我清白」,接下來說了令人雞皮疙瘩掉滿地的話「有機會再為國家服務!」

李慶安你嘛幫幫忙,你到底是哪一國的人?你是要效忠中國?還是美國?你已是美國人,是否想再騙中華民國的人、當中華民國的官?再A台灣人的錢?李慶安你別得了便宜又賣乖!法院判你無罪並不等於你A錢有理!

李慶安你已A了臺灣人一億多元,足夠你下輩子到美國做「寓婆」時可吃香喝辣、不愁吃穿,不要貪得無饜想再A台灣的錢,吃太飽有時會撐死!

本文20110826 刊載於自由時報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司法官會轉彎


 一般民主國家的司法官必須先考上律師並執業若干年,等人格成熟、社會歷練豐富、公眾公認清廉公正人士擔任法官、檢察官;「中華民國司法官」大學剛畢業二十來歲即可參加司法人員考試,錄取後接受一定時間的專業及效忠黨國思想訓練,即可判人生死、抓人入獄,如果功在黨國則可平步青雲扶搖直上。

 十七年前的國安密帳案檢察官急轉彎翻舊帳,只約詢李登輝一次立即起訴;馬英九特別費直接匯入自己帳戶貪污證據確鑿,經法官喻『明代公使養廉錢』司法大轉彎判馬英九無罪,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司法官又轉彎判定陳貪污需入監二十年。

中華民國司法官效忠國民黨、取悅馬英九比公平正義更重要,而且更要秉承上意將「人權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轉彎為政治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