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修復式司法的典範 黃運聖的家屬


有幸參加觀護志工成長訓練,課程為「修復式司法的理論與實務」,『修復式司法』簡單說就是「在追訴犯罪或執行刑罰的程序外提供另一條平行雙軌的犯罪處裡路徑」。

課程中講師有提到「被害人」家屬的心情,選擇對加害人要「討回公道」或「原諒」,其中列舉「白曉燕命案」、「陸正撕票案」、「張美瑛師母的大愛」、「杜花明女士與湯名雄」、「宜蘭游媽媽的愛與寬恕」、「雲林劉阿嬤拋怨心寬」等例子禪述被害人家屬選擇原諒、寬恕的崇高心境。

上述被害人家屬都於已經案發之後經多時間的沉澱、思考後選擇原諒、寬恕的大愛精神;比起連勝文槍擊案發生現場無辜被擊斃的男子黃運聖的家屬略遜一籌,黃的家屬在黃運聖被擊斃後,並無一人為他喊冤討公道,這種最大寬恕的愛心是任何人都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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